6月23日晚,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旭辉永升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均发布公告称,收到香港联交所复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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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观点新媒体查询,于2023年6月19日,旭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旭辉永升服务收到联交所的函件,当中载列该公司股份在联交所恢复买卖的指引。
相关内容包括:对审计问题、信函及指控交易进行适当独立调查,评估其对公司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布有关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刊发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未刊发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计修订;证明公司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及告知市场所有重大资料,以便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评估状况。
公告显示,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联交所可取消任何已连续停牌18个月之证券的上市资格。就旭辉控股与旭辉永升服务而言,18个月期限均将于2024年9月30日到期。
关于审计问题方面,旭辉控股与旭辉永升服务指,如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的公告所述,公司前核数师,即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收到一封匿名电子邮件,当中载有旭辉永升服务与旭辉控股之间进行的若干交易的多个指控。
旭辉方面认为,信函提出的指控含糊不清且不准确,缺乏实质内容。有关指控不严谨及不明确,并且未在任何方面得到证实。
该等指控声称旭辉永升服务与旭辉集团之间具有“舞弊性质的资金往来”,“有约人民币18亿元的资金被旭辉集团非法占用”以及“旭辉永升服务附属公司与旭辉集团之间大量未经恰当授权的资金往来及交易”。
公告显示,指控认为该等未具体化的资金流动及交易造成有利于旭辉集团的人民币18亿元结余(并无任何具体截止日期),并且其被伪装成旭辉永升服务在三类指控交易支付的按金及购买价款:旭辉永升服务向旭辉集团收购停车位;旭辉永升服务向其他物业发展商收购停车位;及旭辉永升服务向旭辉集团收购私募基金。
旭辉方面表示,尽管德勤信件及信函含糊及不精确,为审慎起见,在顾问协助下,公司已审查信函所述的相关交易,即涉及与旭辉集团或其他第三方物业发展商的销售代理服务的交易及涉及私募基金的交易。
经过审查后,旭辉控股与旭辉永升服务仍然认为,该等交易已按照集团一贯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惯例在管理账目中适当记录,交易以充分的商业事实及业务理据进行,以及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
监于上述情况,旭辉认为,信函及德勤信件的指控并无实质理据和实质内容,且审计事宜并无事实依据,亦无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