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审理的案件人员会继续羁押吗
一、

延期审理的案件人员会继续羁押吗

延期审理的案件人员会继续羁押。

一般公安机关在羁押后两个月内侦查完毕,期限届满无法侦查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经批准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

嫌疑人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吗

嫌疑人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相关资料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

羁押在看守所可以去探视吗

找法网提醒您,羁押在看守所可以去探视的,人犯在羁押期间,家属经批准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标签:

x 广告
x 广告

Copyright ©  2015-2023 亚洲都市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21034106号-51   联系邮箱:5 516 538 @qq.com